佛山中院王咏章、孙楠、温颖聪、张靖等人违法审判,枉法裁判 作者: award_r 日期: 2017-05-23 09: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本案中上诉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是仍有争议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第二审法庭应当进行质证。但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王咏章、孙楠、温颖聪、张靖等人组成的合议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法审判,违反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没有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作枉法裁判。 赞 4 踩 0 观点回复 jita1221 - 什么情况?? 2017-05-23 10:01 0 发表你的观点 你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点击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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