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屡屡成为挑动公众神经的敏感词汇,在部分网民看来,违法犯罪活动披上了“精神病”的外衣便可以逍遥法外,相关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从媒体公开报道中,筛选出125个典型案例,涵盖了
自2011年以来在国内引发舆论热议的精神病人犯罪案件,加以分析,发现以下特征:
无业/进城务工中年男性精神病人犯罪率高
总体来看,精神病人犯罪在广东、北京的无业或进城务工人员的中青年男性身上发生的概率较高,且有多次犯罪的可能。
分析显示,媒体报道中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是男性(86.4%);
多发地域为广东(16.8%)、北京(9.6%);
多发年龄段集中在中年(43.2%)、青年(22.4%);
以无业人员居多(74.2%),但也有10.4%的进城务工人员。
分析犯罪者的病史发现,有38.4%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曾经被诊断有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史,且不止一次发生过暴力事件。
精神病人犯罪可预防性较差
无论从犯罪场所还是犯罪器具上看,精神病人犯罪的可预防性较差。
精神病人犯罪场所多发生于家中(30.4%)和公共场所如街头、商场(34.4%),未知性和可防范性较低。
施暴者在犯罪过程中多使用刀具(64.8%)伤害他人,而各类刀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因而难以从器具上隔离精神病人使用。
精神病人犯罪的伤亡率为77.6%
精神病人犯罪的危害巨大,易造成人员伤亡,尤其是对于青少年和中老年人危害甚大。
经统计,125个典型案例中精神病人犯罪造成死亡50起,重伤41起,轻伤6起,无明显伤害28起,伤亡率为77.6%,死亡率高达40.0%。
在这些案例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分为两类,熟人关系和陌生人关系各占50%。
在熟人关系中,以伤害亲友、邻居居多(25.6%);
在陌生人关系中,以伤害少年、中老年人居多(29.6%)。
仅13.6%的精神病人犯罪被判刑
在接到精神病人犯罪报案后,各地警方的行动较为积极,警方处置率高达94.4%,其中7%的案件中警察受到伤害。
案件处置过程中,警方一般采取登记立案、协助受害人家属就医等方式处理。
但从最终结果来看,32.0%的犯罪嫌疑人受到行政处罚;29.6%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包括判处有期徒刑(13.6%)及强制医疗(16.0%);4.0%的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其余34.4%的事件中,媒体报道未提及精神病犯罪嫌疑人受到何种惩罚。
在对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追责中,多数监护人缺位,并未提及追责,占比高达72.0%。
面对精神病人犯罪中的“伤亡重”、“判罚轻”的特征,有网民调侃“精神病”已成为“违法犯罪的合法执照”。
近四成媒体报道含影像资料
从新闻报道转载量来看,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的舆论影响最为广泛,其次是陕西男子无故暴打扫地男童等。
媒体对此类事件跟踪报道,一般追踪时限为半年左右;在一些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中,媒体会对各司法节点进行深入报道。
媒体的报道态度大多客观中立(60.8%),报道内容集中于警方处置(56.8%)、法律惩处(35.2%)和强制医疗(20.8%)等方面,报道形式以文字居多(58.4%),会辅以图片和视频(39.2%)进行说明,多数会曝光血腥场面。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对媒体报道的分析发现,精神病人犯罪的议程被定位在“危害大”、“判罚轻”两大特征上。
在此背景下,网民对精神病人犯罪的社会现象讨论热烈,尤其针对最终处罚,表达多为情绪化观点。
据抽样统计,网民中有近六成(58.1%)对精神病人犯罪表现出消极态度,认为现有处置“不公正”、“不可信”、“不平等”、“不人道”、“不负责”等;
约三成(34.4%)网民以比较客观、中立的态度对此类现象进行探讨;
仅有7.5%的网民对精神病人犯罪现状表示理解,其中多为法律专业人士。
分析师点评:
针对精神病人犯罪,媒体报道有其规律,对伤害性高、影响恶劣、离奇性强的事件天然亲和,精神病人犯罪也因此被舆论高度关注。
从媒体报道来看,精神病人犯罪中3个特点被突出:
持刀行凶的凶残方式、致伤致死率高的严重后果、处罚较轻的判决。
在这样的议程设置下,网民情绪易被带动,出现对精神病人犯罪现状诸多不满的情绪,认为法律不平等、处罚不公正等。
虽然来自法律、医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通过专业的分析试图将网民对精神病人犯罪的讨论引向理性,但收效并不显著。
面对这样的舆论生态,政法机关作为直接处置方,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具体建议如下:
标杆个案是“速效药方”纵观媒体报道的此类案件,精神病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轻、民事赔偿少是典型特征,案例所传达的整体导向与法律精神不符。
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标杆个案的重新树立与大力宣传不可或缺。这里所说的标杆个案,并非基于案件的性质,而是舆情处置方式。
具体来说,那些事实清楚、责任明晰、处置完善、舆论争议度较低的案件均在其范畴。尤其是罪责一致的案例,可有效缓解“精神病犯罪不用受惩罚”的误解,缓和舆论消极情绪。也可为全国政法机关处置此类案件提供样本参考,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释法统一正义“规尺”从网民的态度倾向来看,持有不满和抱怨情绪者居多,甚至对国家针对此类犯罪采取的法律标准颇有微词。
这主要是因为公众普遍持有朴素的正义观念,希望通过刑罚实现社会公正。但是精神病犯罪的刑责具有较强特殊性,与多数公众内心的正义“规尺”不能完全相符,这也是此类案件频频遭遇舆论热议的原因之一。
因此,政法机关应关注公众心理的基本面,针对公众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大对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尤其细化精神病人犯罪在刑罚中的特殊性相关内容,使公众真正理解其背后的立法内涵,达到社会法治共识。
“有始有终” 避免“头重脚轻”在精神病人犯罪的信息传播通常呈现出“头重脚轻”的信息格局,即事件发生时媒体广泛报道,而后续结果信息量不足,公众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为什么精神病人犯罪都没有最终处置”的错觉。
为了消解这种误解,政法机关在此类案件的信息调控中需要注重“有始有终”,做到既有前期案情的公开,也有各司法节点的信息公布,更重要的是对最终处置结果予以详细通报,以形成贯穿案件的信息链,最大程度的避免公众产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误解。
而且,在这类敏感案件中,通报规章需要在一定的实践基础上逐步固化,为后续相关案件的信息公布提供范本。
面对“标签化”注重引导政法机关的信息公开原则与媒体对新闻的报道规律并不完全重合,我们不能指责媒体“求新”、“求怪”、“求惊悚”等固有属性,而应在把握这种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引导。
值得关注的是,精神病人犯罪的新闻报道有“标签化”的趋势,尤其在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患病的情况下就被贴上“精神病伤人”的标签,为后续处置带来舆论阻力。
面对这样的倾向,政法机关要注意有意识的引导,在发声时针对嫌疑人身份给出明确、合理解释,切断媒体妄自猜测的可能。
此外,案件中一些血腥图片、视频的流传易带来社会恐慌,政法机关也需调控其传播渠道。
司法鉴定、刑罚量刑成“燃点”多起典型案例表明,案件中的两个处置节点——司法鉴定和刑罚量刑,常常引发较大争议,成为舆情“燃点”。
对此,政法机关要提升舆情意识,针对两个“燃点”制作有针对性的引导预案,以便在实战中快速反应,主动避开舆论争议点,比如谨慎使用“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等一些新鲜词汇。
同时,政法机关还需强化预案衔接工作,使危机预判与实际操作有机结合起来,将舆情处置纳入法治化轨道。
“从舆论中来,到工作中去”总体来看,舆论对精神病人犯罪的认知较为复杂,舆论观点也十分多元。如果想从更深层面解决问题,还需要“从舆论中来,到工作中去”。
具体来说,就是力图将个案中体现、反映的问题内化到自身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精神病人犯罪的立法工作,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责任体系,并将强制医疗等措施的保障工作做到实处,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精神病人犯罪带来的舆情问题。
作者:付萌、王灿、王媛、王佳、车海星、车智良、孙云柯(实习生)
编辑:李佳慧、李思明
长按下图订阅“法制网舆情中心”
0 条评论